1.1检查项目
技术要求中的平米质量、强度、伸长率、静液压力、透气性、宽度等为出厂检验项目,产品出厂前须经生产厂家检验部门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1.2批量调节
每批产品必须由相同原料配比、工艺条件和规格的产品组成。
1.3抽样规定
根据FZ / t64004-93中7.3的规定,每批产品需取物理性能样品,样品长度为3M,在线圈头上方1m处剪下,并对方向进行校准。抽样日期、生产班组和产品规格应作记录。
1.4检验结果的评价
技术要求中评价项目的**等级确定为该批次产品的等级。物理机械性能按批次确定,外观按批次确定。
如按体积评定质量,物理机械性能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加倍取样样品,重新测试工程,以确保质量。
复验的最终结果是判定的依据。
1.5验收规则
1.5.1根据质量检验,生产厂家应在交货后一个月内接受验收。否则,按照发货人的检验结果收货。
1.5.2验收时,物理和机械性能测试应随机选择样本批产品根据交货量的10%,和样品不得少于2卷每卷测试应根据第六章的规定,和每个体积的平均值应最终结果外观检查应重新检查根据交货数量的20%这批产品,不少于5卷。在400-600lx照明下,逐个进行回滚检查。不合格率超过8%,该批产品相应降低一级。
1.5.3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可提交仲裁检验机构复验。复验结果为最终结果,复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包装、标记、运输和储存
2.1包装
包装材料为塑料薄膜或收缩膜。
2.2标签
标签内容应填写清晰、整齐,内容应包括:生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号、标准备案号、生产批号、产品规格(每平方米克重、宽度、卷长、颜色等)、理论卷重、卷号、质量等级标志;标签的颜色可以根据需要来确定。
2.3运输
它应防光、防水、防潮、污染、损坏和挤压。严禁从高处落下布卷。
2.4存储
贮存于通风、干燥、避光、清洁的仓库。